2007年8月22日 星期三
走調的‘練習曲’
實在不想花時間評論這一部瞎片
周星星還有開眼BBS上面已經有人狠批過﹐我就不再重複他們的觀點了。
不過他們有兩點沒提到﹐我覺得很有趣﹕
#1﹕編導刻意避開台北市﹐好像台北不存在一樣﹔高雄市反而被拍成像台灣首都。這讓我連想到了當年帶著大家一起‘愛台灣’的汪苯湖先生也是堅持在他心目中的首都高雄錄影。當然你可以用‘騎車環到不會進台北’當理由﹐不過這就好像開車橫跨美國不經過紐約市一樣的大遺憾。
#2﹕聽障人士騎著沒有後照鏡的單車其實是非常危險的。照道理說﹐聽障主角根本就不應該上路。要是換成高某人拍這部片﹐應該10分鐘就結束了﹕聽障主角開始旅程的第二天就被東部的沙石車撞死﹐然後被可惡的司機毀屍滅證.... (要變成90分鐘長片也可﹕最後主角的鬼魂回來到台灣各地報復﹐變成環島鬼片)。
話說回來﹐‘練習曲’高明之處﹐就是抓準了政治正確的要點﹐讓很多人不敢批評它。主角的背景劇情沒交代清楚﹐從頭到尾就像是旅遊節目主持人走馬看花﹔可是你不忍批評他﹐因為他是殘障人士﹐批評他你會被罵不厚道﹑冷血。而如果你批評這整部電影就是一部大爛片的話就更不得了﹐得到的回應就是﹕‘難道你不是台灣人嗎﹗﹖你為什麼就只會批評這片土地﹗﹖’ (以上我親身經歷過)。沒辦法﹐台灣就是有這麼多智障人士(而這些智障人士投票是去投誰大家也心知肚明; 那些當選的政客在把自己人部署在新聞局繼續鼓勵這種瞎片...)。
這部片是今年初新聞局搞得什麼‘台片發春’系列國片之一(其他包括‘刺青’﹑‘六號出口’and etc)。我只能說: 大家‘發春’發到最後都只有把拇指塞到自己屁眼裡面喊爽而已。
(哈﹐說了這麼多恨話﹐讓各位以後有機會用同樣的刻薄標準來公幹高某人的片子~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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